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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审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,可执行一审判决

发布日期:2020-04-24浏览次数:55

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。

裁判要点:民事案件二审期间,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,人民法院准许撤回上诉的,该和解协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,属于诉讼外达成的协议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,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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