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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卒视界2021年度合集第二十二问

发布日期:2022-06-30浏览次数:4

问题:张阿姨2018年从粮食局退休,时年50周岁,退休后一直享受退休待遇。而后张阿姨又前往一个单位工作至今,现年53周岁,工作期间因工受伤。问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?

答: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,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,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,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

   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,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,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,应适用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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